注册/登录
设为首页|西部要览|证书查询|关于我们|帮助中心|电子期刊|新浪微博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
客服热线   028-86635819  信息发布专线:028-86632360
招投标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 招投标动态
宁夏出台暂行办法 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
发布日期:2013-03-28    地区:    阅读次数:2920

    3月28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一年的探索,我区于近日出台《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收退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 
  《暂行办法》对投标保证金的提交、退还流程、审核人岗位职责等作出详细规定。按照《暂行办法》规定,投标企业必须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账户备案。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本公司备案账户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通过电汇和转账形式,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审核人应认真核对退款信息,负责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及时将企业投标保证金备案账户录入系统;建立日记账并定期对账;保存相关单据等。
  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暂行办法》的出台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困扰企业多年的“退钱难”、资金占用时间长等问题将得到有效化解。(记者 罗晓红)

来源:宁夏日报


打印 | 质疑 | 关闭
会员访谈
    免责申明: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指导网站——中国西部招投标网( www.xbbidcn.com),作为中国西部招投标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将转载其他媒体一些公开发表的信息或图片并注明来源,如果您确认您的原创作品以某种方式被抄袭、侵权,请您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一定会积极响应并作有效处理。电话:028-86635819,邮箱:xbbidcn@163.com。
招标公告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商务信息发布
点击进入>>
招标代理机构声明
点击进入>>
项目业主信息发布声明
点击进入>>
西部招标采购联盟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