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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1-04-08 地区:四川省-内江市 阅读次数:1251次
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由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方”)投资采购。根据采购需要,医疗设备采购已具备条件,现以国内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公告如下:
第一部分 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品牌数量备注
1移动C型臂X线诊断系统国内外知名品牌。1台套含手术床
2多功能麻醉机 1台套
3电视腹腔镜系统1台套
4无创呼吸机 1台套
第二部分 项目发包人与资金来源
(1) 采购方: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比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比选人必须具有医疗设备销售权利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厂家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营体比选。
第三部分 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比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比选人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比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比选文件授权委托书一份;
(9)购买比选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部分 比选安排
(1) 比选文件应于2011年4月7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11:30、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比选人持相关资质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威远县连界镇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远明处取比选文件。每套比选文件收取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2) 接受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时~9:30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内由专人送达龙威公司川威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成龙路三段1号),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3) 本项目比选定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30时,在龙威公司川威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成龙路三段1号)公开举行,请各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并进行比选谈判。
(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5) 比选有效期:2011年4月18日以后的30天内。
(6) 合同签订时间:比选人接到中选结果通知书并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签订。
第五部分 比选会议时采购方将对比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技术方案评审和商务评审(比选报价),采购方先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对于技术方案不合格的比选人,不再对其进行商务评审(比选报价)。
第六部分 其它
(1)现场考察:采购方不组织现场察勘,比选人可自行考察本标涉及所在地周围环境,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现场察勘的所有费用由比选人自行承担。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比选人自行负责。
(2)比选文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掌握的现有的最新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比选人在编制比选文件时使用。采购方不对比选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有意向的比选人需进一步咨询本次比选信息的,可与采购方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方: 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
联系人:王远明副院长
传 真: 0832-8833423 手机:13890506285
邮政编码:642469
监管部门(全称):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信息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98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林珩
联系电话: 028-88433209
传 真:028-88433315
电子信箱(E-mail):linheng00@gmail.com
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1年4月7日
第一部分 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名称品牌数量备注
1移动C型臂X线诊断系统国内外知名品牌。1台套含手术床
2多功能麻醉机 1台套
3电视腹腔镜系统1台套
4无创呼吸机 1台套
第二部分 项目发包人与资金来源
(1) 采购方: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比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比选人必须具有医疗设备销售权利的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厂家授权委托书;
(2) 企业近3年的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营体比选。
第三部分 购买比选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比选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2)比选人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税务登记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7)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8)比选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比选文件授权委托书一份;
(9)购买比选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四部分 比选安排
(1) 比选文件应于2011年4月7日至4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时~11:30、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比选人持相关资质证件(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到威远县连界镇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王远明处取比选文件。每套比选文件收取人民币陆佰元(600.00元)整,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2) 接受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上午9:00时~9:30时,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内由专人送达龙威公司川威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成龙路三段1号),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3) 本项目比选定于2011年4月18日上午9:30时,在龙威公司川威集团博士后工作站会议室(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成龙路三段1号)公开举行,请各比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会议并进行比选谈判。
(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4份。
(5) 比选有效期:2011年4月18日以后的30天内。
(6) 合同签订时间:比选人接到中选结果通知书并交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签订。
第五部分 比选会议时采购方将对比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只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分为技术方案评审和商务评审(比选报价),采购方先进行技术方案评审,对于技术方案不合格的比选人,不再对其进行商务评审(比选报价)。
第六部分 其它
(1)现场考察:采购方不组织现场察勘,比选人可自行考察本标涉及所在地周围环境,并有责任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现场察勘的所有费用由比选人自行承担。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比选人自行负责。
(2)比选文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方掌握的现有的最新的资料和数据,仅作为比选人在编制比选文件时使用。采购方不对比选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有意向的比选人需进一步咨询本次比选信息的,可与采购方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方: 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 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连界镇
联系人:王远明副院长
传 真: 0832-8833423 手机:13890506285
邮政编码:642469
监管部门(全称): 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流程信息中心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198号
邮 编: 610100
联 系 人:林珩
联系电话: 028-88433209
传 真:028-88433315
电子信箱(E-mail):linheng00@gmail.com
威远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1年4月7日
会员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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